最新消息_木球協會,本會以倡導及推廣木球運動,辦理全國性,國際性之木球比賽,藉以提高技術水準增進國民健康為宗旨。前項所謂木球係使用木製球具含(球桿、球門、球)在小面積(約一千五百_木球協會,本會以倡導及推廣木球運動,辦理全國性,國際性之木球比賽,藉以提高技術水準增進國民健康為宗旨。前項所謂木球係使用木製球具含(球桿、球門、球)在小面積(約一千五百
最新消息
活動照片_木球協會,本會以倡導及推廣木球運動,辦理全國性,國際性之木球比賽,藉以提高技術水準增進國民健康為宗旨。前項所謂木球係使用木製球具含(球桿、球門、球)在小面積(約一千五百_木球協會,本會以倡導及推廣木球運動,辦理全國性,國際性之木球比賽,藉以提高技術水準增進國民健康為宗旨。前項所謂木球係使用木製球具含(球桿、球門、球)在小面積(約一千五百
活動照片
‧您所在的位置: 中華民國木球協會 > Woodball > 最新消息 > 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
回上一頁 上一筆 下一筆
  • 109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木球競賽項目 賽程表
  • 109年全民運 木球項目會議通知
  • 110年全國中正盃木球錦標賽
  • 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項目 活動期程
  • 中華民國109年全國翁祿壽盃木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  • 中華民國木球協會裁判回流精進研習會實施計劃
  • 111年全民運競賽規桯
  • 111年全中運會內賽最新防疫注意事項:
  • 111年木球樂活聯賽調整日期
  • 112年資格賽總表(2024年國家代表隊選拔賽資格賽)
  • 2022年第九屆世界盃及第23屆馬來西亞國際木球公開賽因疫情考量,籌委會宣佈取消辦理。
  • 111年高雄市主委盃全國木球錦標賽取消資格賽之資格,
  • 111年全中運復辦賽事日程規劃表
  • 嘉義市體育會木球委員會來文公告
  • 本會裁判證/教練證 換證資訊提醒
  • 本會終身名譽理事長、木球發明人-翁明輝先生 獲110年體育運動精英獎 終身成就獎
  • 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
  • 臺北市黃珊珊副市長蒞臨110年全國中正盃木球錦標賽
  •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來函通知
  • 2021年第九屆世界盃 木球錦標賽延期辦理
  • 翁明輝會長追思影片新編版
  • 110年全中運 木球項目 4/17~4/22 正式上場
  • 109年全民運動會選手請假程序說明
  • 中華民國110年全國岳王盃木球錦標賽
  • 2025雙北世壯運今天2月17日下午2時 開始開放報名
  • 113年〈木球菁獎〉推薦辦法
  •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【研習資訊】113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(第一梯次)
  • 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
  • 110年度體育運動精英獎 終身成就獎-木球之父—翁明輝先生
  • 111年木球賽事活動
  • 木球發明人 翁明輝先生 追思紀念會
  • 木球發明人-翁明輝先生追思紀念會
  • 第三屆沙灘木球世界盃選拔賽延期公告
  • 113年全中運 木球項目 競賽日期
  • 拜會我國駐新加坡代表處拜會 童振源代表
  • 2023年第25屆臺灣國際木球公開賽
  • 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│最新消息

    本會最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,已於112年3月30日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同意備查,
    爾後 貴縣市辦理各級裁判及教練講習會,均需依最新修訂之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規定辦理。
    承上,各級學員由體總核備後取得証照,証照有效期將改為四年。証照有效期期間內,
    學員得依資格參與晉級(丙升乙需滿2年;乙升甲需滿3年),
    倘學員未在有效期限裡晉級或超過四年未向本會申請展延換證,
    証照即為失效,倘需取得原級証照,需重新上課取証並重新計算時間才得以晉級。
    展延辦法:
    1.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期間,向本會申請教練(裁判)證效期展延。
    2.需提供每年至少4小時進修時數,累進4年達16小時之證明文件。
    3.裁判/教練證,展延換發新證後,有效期為4年。
    4.換證費新臺幣500元整。
    以上為112年3月30日後,所辦理之裁判及教練講習會適用,
    另本日期以前之講習會學員換證方式,均依本會109年3月26日公告之制度辦理
    換證辦法:
    1.109年5月1日起,凡舊式紙本證照及新式卡式證照過期4年以上未換證者,
    均需重新參加該級裁判/教練講習會,其全程參與講習會並修滿全部課程後
    a.經學、術科測驗合格者,得由體總核發新證(受限2~3年時間得以晉級)。
    b.無需參與學、術科測驗,繳交換證費600元後由本會換發新證(不受時間限制可直接參與晉級)。
    2.裁判/教練證,換發新證後有效期為2年。
    3.裁判/教練證過期2年內得以換證,換證費新臺幣300元整。
    4.裁判/教練證過期2年以上,4年以下得以換證,換證費新臺幣600元整。
     產 品 名 稱 : 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
    $ 未定  
    商品說明
    其他說明
    本會最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,已於112年3月30日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同意備查,
    爾後 貴縣市辦理各級裁判及教練講習會,均需依最新修訂之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規定辦理。
    承上,各級學員由體總核備後取得証照,証照有效期將改為四年。証照有效期期間內,
    學員得依資格參與晉級(丙升乙需滿2年;乙升甲需滿3年),
    倘學員未在有效期限裡晉級或超過四年未向本會申請展延換證,
    証照即為失效,倘需取得原級証照,需重新上課取証並重新計算時間才得以晉級。
    展延辦法:
    1.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期間,向本會申請教練(裁判)證效期展延。
    2.需提供每年至少4小時進修時數,累進4年達16小時之證明文件。
    3.裁判/教練證,展延換發新證後,有效期為4年。
    4.換證費新臺幣500元整。
    以上為112年3月30日後,所辦理之裁判及教練講習會適用,
    另本日期以前之講習會學員換證方式,均依本會109年3月26日公告之制度辦理
    換證辦法:
    1.109年5月1日起,凡舊式紙本證照及新式卡式證照過期4年以上未換證者,
    均需重新參加該級裁判/教練講習會,其全程參與講習會並修滿全部課程後
    a.經學、術科測驗合格者,得由體總核發新證(受限2~3年時間得以晉級)。
    b.無需參與學、術科測驗,繳交換證費600元後由本會換發新證(不受時間限制可直接參與晉級)。
    2.裁判/教練證,換發新證後有效期為2年。
    3.裁判/教練證過期2年內得以換證,換證費新臺幣300元整。
    4.裁判/教練證過期2年以上,4年以下得以換證,換證費新臺幣600元整。
    備註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