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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組織及職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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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經費及會計
第六章附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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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
關於本會/最新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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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
第一章 總則
第二章 會員
第三章組織及職員
第四章會議
第五章經費及會計
第六章附則
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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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明輝
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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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國棟
副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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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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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全國翁祿壽盃木球錦標賽
│
109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木球競賽項目 賽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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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全民運 木球項目會議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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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國中正盃木球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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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國性木球賽事辦理意願調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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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項目 活動期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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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09年全國翁祿壽盃木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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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木球協會裁判回流精進研習會實施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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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全民運競賽規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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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全中運會內賽最新防疫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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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木球樂活聯賽調整日期
│
112年資格賽總表(2024年國家代表隊選拔賽資格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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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體育署來函-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延後疫 情警戒第三級至110年6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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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九屆世界盃及第23屆馬來西亞國際木球公開賽因疫情考量,籌委會宣佈取消辦理。
│
111年高雄市主委盃全國木球錦標賽取消資格賽之資格,
│
111年全中運復辦賽事日程規劃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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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木球A級教練講習會延期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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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第25屆臺灣國際木球公開賽取消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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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市體育會木球委員會來文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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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裁判證/教練證 換證資訊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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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東縣運動i台灣之【樂活盃暨市長盃】木球聯誼賽停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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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縣110年第四屆菊島觀光盃全國沙灘木球錦標賽取消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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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終身名譽理事長、木球發明人-翁明輝先生 獲110年體育運動精英獎 終身成就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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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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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黃珊珊副市長蒞臨110年全國中正盃木球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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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來函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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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第九屆世界盃 木球錦標賽延期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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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 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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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明輝會長追思影片新編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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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大型體育運動賽會及活動防疫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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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中運會內賽木球項目 開放練球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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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中運 木球項目 4/17~4/22 正式上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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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體育署來函--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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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木球協會109年資格賽事,歡迎木球好手踴躍參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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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全民運動會選手請假程序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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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10年全國岳王盃木球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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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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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度體育運動精英獎 終身成就獎-木球之父—翁明輝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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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木球賽事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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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球發明人 翁明輝先生 追思紀念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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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球發明人-翁明輝先生追思紀念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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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屆沙灘木球世界盃選拔賽延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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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全中運 木球項目 競賽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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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會我國駐新加坡代表處拜會 童振源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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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第25屆臺灣國際木球公開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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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│最新消息
本會最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,已於112年3月30日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同意備查,
爾後 貴縣市辦理各級裁判及教練講習會,均需依最新修訂之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規定辦理。
承上,各級學員由體總核備後取得証照,証照有效期將改為四年。証照有效期期間內,
學員得依資格參與晉級(丙升乙需滿2年;乙升甲需滿3年),
倘學員未在有效期限裡晉級或超過四年未向本會申請展延換證,
証照即為失效,倘需取得原級証照,需重新上課取証並重新計算時間才得以晉級。
展延辦法:
1.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期間,向本會申請教練(裁判)證效期展延。
2.需提供每年至少4小時進修時數,累進4年達16小時之證明文件。
3.裁判/教練證,展延換發新證後,有效期為4年。
4.換證費新臺幣500元整。
以上為112年3月30日後,所辦理之裁判及教練講習會適用,
另本日期以前之講習會學員換證方式,均依本會109年3月26日公告之制度辦理
換證辦法:
1.109年5月1日起,凡舊式紙本證照及新式卡式證照過期4年以上未換證者,
均需重新參加該級裁判/教練講習會,其全程參與講習會並修滿全部課程後
a.經學、術科測驗合格者,得由體總核發新證(受限2~3年時間得以晉級)。
b.無需參與學、術科測驗,繳交換證費600元後由本會換發新證(不受時間限制可直接參與晉級)。
2.裁判/教練證,換發新證後有效期為2年。
3.裁判/教練證過期2年內得以換證,換證費新臺幣300元整。
4.裁判/教練證過期2年以上,4年以下得以換證,換證費新臺幣600元整。
產 品 名 稱 :
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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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說明
其他說明
本會最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,已於112年3月30日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同意備查,
爾後 貴縣市辦理各級裁判及教練講習會,均需依最新修訂之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規定辦理。
承上,各級學員由體總核備後取得証照,証照有效期將改為四年。証照有效期期間內,
學員得依資格參與晉級(丙升乙需滿2年;乙升甲需滿3年),
倘學員未在有效期限裡晉級或超過四年未向本會申請展延換證,
証照即為失效,倘需取得原級証照,需重新上課取証並重新計算時間才得以晉級。
展延辦法:
1.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期間,向本會申請教練(裁判)證效期展延。
2.需提供每年至少4小時進修時數,累進4年達16小時之證明文件。
3.裁判/教練證,展延換發新證後,有效期為4年。
4.換證費新臺幣500元整。
以上為112年3月30日後,所辦理之裁判及教練講習會適用,
另本日期以前之講習會學員換證方式,均依本會109年3月26日公告之制度辦理
換證辦法:
1.109年5月1日起,凡舊式紙本證照及新式卡式證照過期4年以上未換證者,
均需重新參加該級裁判/教練講習會,其全程參與講習會並修滿全部課程後
a.經學、術科測驗合格者,得由體總核發新證(受限2~3年時間得以晉級)。
b.無需參與學、術科測驗,繳交換證費600元後由本會換發新證(不受時間限制可直接參與晉級)。
2.裁判/教練證,換發新證後有效期為2年。
3.裁判/教練證過期2年內得以換證,換證費新臺幣300元整。
4.裁判/教練證過期2年以上,4年以下得以換證,換證費新臺幣600元整。
備註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