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〈木球菁獎〉推薦辦法關於本會/最新消息 |
113年〈木球菁獎〉推薦辦法│最新消息 | ||||
本會為表揚深耕木球運動建樹有功之人士,及獎勵長期推展木球運動有特殊貢獻之學校、社團教練等,以增進全民推展木球運動之風氣,特訂定本辦法。 獎勵項目及資格: (一)弘揚獎: 表揚對象:開拓木球運動表現卓著者 表揚資格:推展木球運動累計10個單位/學校以上者,且該單位/學 校有成立木球隊/社團或開班授課 (二)耕耘獎: 表揚對象:各級木球運動教練 表揚資格:持續培育木球運動人口達15年以上者 (三)卓越教練獎: 表揚對象:各單位之木球教練 表揚資格: 1.世界盃木球錦標賽、亞洲沙灘運動會木球項目、亞洲盃木球錦標賽、沙灘木球世界盃錦標賽代表隊之男、女子隊教練,指導代表隊成績優異,累計團體組金牌達三面以上者。 2.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、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項目,各校之男、女子隊教練,指導代表隊成績優異,累計團體組金牌達三面以上者。 (四)卓越選手獎: 表揚對象:木球運動選手 表揚資格: 1.參與世界盃木球錦標賽、亞洲沙灘運動會木球項目、亞洲盃木球錦標賽、沙灘木球世界盃錦標賽成績優異,累計個人組金牌達三面以上者。 2.參與全民運動會、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、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項目成績優異,累計個人組金牌達六面以上者。 3.參與本會主辦之全國性木球賽事成績優異,累計個人組金牌達六面以上者。 4.參與各年度國際木球巡迴賽成績優異,總積分排名第一至第三名,累計達三次以上者。 5.參與各年度全國木球巡迴賽成績優異,總積分排名第一名,累計達三次以上者。 6.以上五項活動均有獲獎,但各項成績次數未達表揚資格者。 三、推薦單位: 1.各縣市體育會/體育總會 2.中華民國木球協會團體會員單位 3.各級學校 4.符合資格者自行推薦 本辦法即日起開始授理推薦,收件截止日期為113年2月23日止。 113年〈木球菁獎〉推薦辦法,請至本會網站"下載專區"詳閱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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