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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經費及會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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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體育署來函--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
關於本會/最新消息
會員登入
章程
第一章 總則
第二章 會員
第三章組織及職員
第四章會議
第五章經費及會計
第六章附則
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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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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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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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全國翁祿壽盃木球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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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木球競賽項目 賽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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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全民運 木球項目會議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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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國中正盃木球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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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國性木球賽事辦理意願調查表
│
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項目 活動期程
│
中華民國109年全國翁祿壽盃木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│
中華民國木球協會裁判回流精進研習會實施計劃
│
111年全民運競賽規桯
│
111年全中運會內賽最新防疫注意事項:
│
111年木球樂活聯賽調整日期
│
112年資格賽總表(2024年國家代表隊選拔賽資格賽)
│
轉知體育署來函-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延後疫 情警戒第三級至110年6月14日
│
2022年第九屆世界盃及第23屆馬來西亞國際木球公開賽因疫情考量,籌委會宣佈取消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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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高雄市主委盃全國木球錦標賽取消資格賽之資格,
│
111年全中運復辦賽事日程規劃表
│
110年木球A級教練講習會延期辦理
│
2021年第25屆臺灣國際木球公開賽取消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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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市體育會木球委員會來文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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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裁判證/教練證 換證資訊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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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東縣運動i台灣之【樂活盃暨市長盃】木球聯誼賽停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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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縣110年第四屆菊島觀光盃全國沙灘木球錦標賽取消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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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終身名譽理事長、木球發明人-翁明輝先生 獲110年體育運動精英獎 終身成就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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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訂的裁判及教練實施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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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黃珊珊副市長蒞臨110年全國中正盃木球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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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來函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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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第九屆世界盃 木球錦標賽延期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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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 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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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明輝會長追思影片新編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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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大型體育運動賽會及活動防疫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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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中運會內賽木球項目 開放練球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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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中運 木球項目 4/17~4/22 正式上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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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體育署來函--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
│
中華民國木球協會109年資格賽事,歡迎木球好手踴躍參與
│
109年全民運動會選手請假程序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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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10年全國岳王盃木球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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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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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度體育運動精英獎 終身成就獎-木球之父—翁明輝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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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木球賽事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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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球發明人 翁明輝先生 追思紀念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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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球發明人-翁明輝先生追思紀念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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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屆沙灘木球世界盃選拔賽延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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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全中運 木球項目 競賽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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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會我國駐新加坡代表處拜會 童振源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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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體育署來函--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│最新消息
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疾管署)110年5月11日新聞稿辦理。
二、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,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1日宣布即日起至6月8日,
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,請貴會辦理賽事、講習、會議等人群聚集性活動等,遵守相關限制措施:
(一)落實確保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、使用隔板,並落實「實聯制」、體溫量測、消毒、人流管制、總量管制、動線規劃等措施。
(二)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、室內100人以上之活動,惟如活動仍須辦理者,請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。
三、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,如有辦理代表隊出國參賽,如經評估仍有出國之必要,請務必遵守下方事項:
(一)於出國前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,或於出國前2至4週前往「旅遊醫學門診」接受評
估;並適度自備口罩、防蚊液及乾洗手液等防疫用品。
(二)出國前檢視投保之保險契約有無包含染疫之相關理賠,例如法定傳染病(須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)理賠科
目,如保險範圍無包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請辦理加 保,以保障及維護相關人員權益。
(三)旅途中或返國時,曾有發燒、腹瀉、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,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
員;返國後21天內,若有身體不適,請盡速就醫,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。
四、請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範,落實防疫安全措施或控管參與人數,
並隨時掌握疫情發展。如有相關需要,請至疾管署網站(https://www.cdc.gov.tw)或撥打免
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即時查詢疫情相關重要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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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體育署來函--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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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說明
其他說明
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疾管署)110年5月11日新聞稿辦理。
二、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,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1日宣布即日起至6月8日,
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,請貴會辦理賽事、講習、會議等人群聚集性活動等,遵守相關限制措施:
(一)落實確保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、使用隔板,並落實「實聯制」、體溫量測、消毒、人流管制、總量管制、動線規劃等措施。
(二)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、室內100人以上之活動,惟如活動仍須辦理者,請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。
三、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,如有辦理代表隊出國參賽,如經評估仍有出國之必要,請務必遵守下方事項:
(一)於出國前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,或於出國前2至4週前往「旅遊醫學門診」接受評
估;並適度自備口罩、防蚊液及乾洗手液等防疫用品。
(二)出國前檢視投保之保險契約有無包含染疫之相關理賠,例如法定傳染病(須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)理賠科
目,如保險範圍無包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請辦理加 保,以保障及維護相關人員權益。
(三)旅途中或返國時,曾有發燒、腹瀉、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,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
員;返國後21天內,若有身體不適,請盡速就醫,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。
四、請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範,落實防疫安全措施或控管參與人數,
並隨時掌握疫情發展。如有相關需要,請至疾管署網站(https://www.cdc.gov.tw)或撥打免
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即時查詢疫情相關重要資訊。
備註說明